乒乓球奥运会的参赛名额规定是由国际乒乓球联合会(ITTF)和国际奥委会(IOC)共同制定的。每个国家或地区最多只能有男、女各3名乒乓球运动员参加奥运会。在单打比赛中,每个国家或地区最多只能派遣2名男选手和2名女选手参赛;在团体比赛中,每个国家或地区最多只能有3人(1支队伍)参赛;混合双打每个国家或地区最多只能有2人(1组)参赛。选手们需要通过国际乒乓球联合会(ITTF)的资格赛才能赢得参赛资格,确保了各国选手的公平竞争机会,同时也增加了比赛的激烈程度和观赏性。东道主将获得2个团体赛名额(男、女各1个)、4个单打名额(男、女各2个)和1个混双名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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